一、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2020年春季和秋季入学的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学生);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以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一年内的毕业生(含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的),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
二、选拔方法
普通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的办法;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察,具体实施方案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三、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考虑到疫情影响,2022年12月份之前取得的江苏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仍符合报名条件)。专科就读期间确因疫情原因导致未能正常报名参加全国或江苏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学生如需参加2023年“专转本”考试,须向其所在高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承诺书,由其所在高校审核申请人实际情况。情况属实的可先报名参加2023年“专转本”考试,如被我校录取,须在2023年本科入学前取得2023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专转本”新生我校不得办理入学手续。
4.报名资格的审查由考生所在高校负责,审查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四、报考事项
考生的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
五、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专转本”计划数为700人(含普通批次597人,退役大学生士兵批次83人,贫困专项批次20人)。
序号
|
报考类别
|
计划类别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外语语种
|
学费(元/年)
|
1
|
财经类
|
普通批次
|
财务管理
|
119
|
不限
|
5200
|
2
|
管理类(理)
|
普通批次
|
物流工程
|
45
|
不限
|
5200
|
3
|
管理类(文)
|
普通批次
|
物流工程
|
30
|
不限
|
5200
|
4
|
电子信息类
|
普通批次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112
|
不限
|
5800
|
5
|
机械工程类
|
普通批次
|
车辆工程
|
60
|
不限
|
5800
|
6
|
化工生物类
|
普通批次
|
制药工程
|
72
|
不限
|
5800
|
7
|
文史类
|
普通批次
|
秘书学
|
85
|
不限
|
5200
|
8
|
农林类
|
普通批次
|
园林
|
74
|
不限
|
2500
|
9
|
财经类
|
退役大学生士兵批次
|
财务管理
|
8
|
不限
|
5200
|
10
|
管理类(理)
|
退役大学生士兵批次
|
物流工程
|
10
|
不限
|
5200
|
11
|
电子信息类
|
退役大学生士兵批次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15
|
不限
|
5800
|
12
|
机械工程类
|
退役大学生士兵批次
|
车辆工程
|
25
|
不限
|
5800
|
13
|
化工生物类
|
退役大学生士兵批次
|
制药工程
|
13
|
不限
|
5800
|
14
|
农林类
|
退役大学生士兵批次
|
园林
|
12
|
不限
|
2500
|
15
|
财经类
|
贫困专项批次
|
财务管理
|
3
|
不限
|
5200
|
16
|
管理类(理)
|
贫困专项批次
|
物流工程
|
3
|
不限
|
5200
|
17
|
电子信息类
|
贫困专项批次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3
|
不限
|
5800
|
18
|
机械工程类
|
贫困专项批次
|
车辆工程
|
3
|
不限
|
5800
|
19
|
化工生物类
|
贫困专项批次
|
制药工程
|
3
|
不限
|
5800
|
20
|
文史类
|
贫困专项批次
|
秘书学
|
3
|
不限
|
5200
|
21
|
农林类
|
贫困专项批次
|
园林
|
2
|
不限
|
2500
|
注:最终招生计划数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数据为准。
六、转入与培养
1.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我校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不符合我校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2.“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我校不办理入学手续。“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我校本科三年级学习。
3.“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4.我校针对“专转本”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制定单独的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组班上课,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七、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2.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3.“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我校本科生同等待遇。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淮阴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淮阴工学院学士学位。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八、办学地点
淮阴工学院枚乘路校区(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
淮阴工学院北京路校区(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89号)
淮阴工学院萧湖校区(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城河街1号)
(具体校区划分参照每年新生“专转本”报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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