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

发表时间:2014-4-10阅读次数:676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通过学习,使学生能够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需要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本专业范围内科学技术的新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凡招生地区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有学习愿望、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备参加集中面授或业余学习条件者,均可报名。

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